查看: 11816|回复: 0

[软文推广] VOCs已成为第二大空气污染元凶 青岛重点监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4-7 11: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VOCs,是产生臭氧污染和光化学污染的主要污染源,国家环保部已经将它列为仅次于PM2.5的第二大空气污染元凶。3日,青岛市环保局发布《2015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这意味着,从今年开始,青岛市将要像治理PM2.5一样强行治理VOCs。
  根据方案,青岛将在全市开展VOCs源清单调查,摸清全市VOCs排放重点行业及行业重点源。对VOCs的重点排放单位实行排放申报登记,掌握VOCs重点排放单位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工艺有机废气处理排放、储罐装卸过程挥发损失、生产设备密封点泄漏、VOCs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无组织VOCs排放、VOCs相关监测数据等情况。
  青岛将在全市进行VOCs监测。按照计划,组织开展VOCs治理技术调研,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科研院所研发高效实用VOCS污染防治技术,编制VOCs污染治理技术手册。
  按照《2015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石化等工业企业、餐饮、汽车4S店项目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优化调整VOCs排放产业布局,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将向产业园区集中,严格涉及VOCs排放建设项目准入,对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排放VOCs的车间,要求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净化效率达到规范要求。
  另外,环保局相关人员还表示,从今年起,VOCs污染防治工作将纳入全市环保系统年度工作考核。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

闽公网安备 35030402009042号

©2012-2013 Ptfish.org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闽ICP备13000092号-1
网上报警
郑重免责声明:莆田强势社区(ptfish.org)是非商业性网站,不存在任何商业业务关系,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免费分享的社区。
本站部分内容为网友转载内容。如有侵犯隐私版权,请联系纠正、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为网友转载出于学习交流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赞同其观点的真实性。
GMT+8, 2025-5-24 06:25, Processed in 0.065830 second(s), 20 queries,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de ©2003-2012 2001-2025 Comsenz Inc. Corporati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