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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零伤亡?辽阳老司机还是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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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0 11: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边是村民被洪水冲走,生命黯然消逝,另一边是基层政府刻意瞒报,涂抹政绩。这样的场景,竟然在同一场洪灾中一而再地发生,实在太荒谬了!
4 Y% T. h$ w+ h4 g  去年12月就有媒体报道,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在2012年的“8·4洪灾”中,存在瞒报洪灾死亡人数的事实(实际死亡38人,当地上报死亡5人、失踪3人),引起舆论哗然。
: @. o+ e+ |. Z. _( l5 Z- c' A$ ~  昨日又有媒体报道,在同一场灾害中,与岫岩一山之隔的辽阳市辽阳县,至少有7人因洪水死亡或失踪,但当地市、县两级政府对外宣称,洪灾没有造成一人伤亡、一人失踪。+ y  E- w% |$ W
  夸张的是,当地不仅成功瞒报了洪灾伤亡人数,还把这当作事迹大肆渲染。
$ z0 p5 o# {- q: \  U  当年8月份,在辽阳市的政府官网上,8月19日和26日分别两次转载了《辽宁日报》的有关抗洪报道。报道提到,“无伤亡、无失踪,准备充分的辽阳县人创造了奇迹”,“该市安全转移5万多人,现场解救37人,没有一人因灾伤亡,财产损失也降到了最低,抗洪救灾初战告捷”。
# f# D6 {1 M! U/ E7 v7 d  最后,这次抗洪抢险写进了辽阳市201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这一次更直接下结论称,该市“确保了无一人因灾死亡,夺取了抗洪抢险的重大胜利”。
3 C5 O2 _( v" A' W  恭喜辽阳县,你们确实创造了奇迹,取得了重大胜利,但这并非抗洪抢险的奇迹,而是隐瞒灾情的奇迹。5 d: u/ m9 D- H0 l8 P9 b
  抗灾外行、瞒报内行,这本事不服不行。看来,当地有关部门对于怎么把丧事当作喜事操办十分娴熟,比老司机不遑多让。
5 T. @3 k4 k  n; B& _: `  但结合鞍山发生的瞒报事件,仍有诸多疑点让人感到不解。
6 W- Y. s% h* a. Y6 P$ |  发生于2012年的“8·4洪灾”是由台风引起的洪水灾害,具有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的性质。从相关报道看,受台风影响,辽宁大部分地区8月3日、4日均受暴雨袭击。也就是说,无论是鞍山还是辽阳似乎都没有必要瞒报伤亡人数。
- B" u  ]: g& _+ @0 O* r6 {" R  可为什么这两个地方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隐瞒灾情、瞒报死亡人数?
1 Q" A; k, d! j/ \6 N% W  按理说,在当时情况下,地方如实上报死亡人数,并不会遭受处分,而且还可获得相应救助金用于救助死难人员。但如果选择瞒报,一旦被查实,这对地方来讲就是欺上瞒下、违反法纪党纪的问题,后果反倒严重了。
$ a/ j$ t  W) O  鞍山瞒报的真相曝光后,曾有一种说法,即当地死亡人数已超过30人,属于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所以,当地可能是害怕被问责,这才选择了瞒报。) d  ^. N5 _1 m7 c& J) j2 @8 j& s
  但这个理由放到辽阳县,明显就不成立了。按现在的统计,当地死亡人数为7人,除非当地曾经统计过死亡人数,并且知道死亡人数不少于30人,否则为什么选择瞒报?
# H4 {; @5 D  c$ @* M  还有一种可能是,虽然瞒报要冒着违法违纪的风险,但地方官员却也可能因抗洪抢险有功(没有人员死亡)而受到上级的表扬或提拔。但这也就意味着,当地是放着如实汇报而不会受到处分的正常做法,而选择了以瞒报来涂抹政绩的这条险路。说得更明白一些,这是踩着洪灾死难者的尸体以图上位的一种做法。5 E  J+ b0 A  F9 P5 v  r6 ~
  从事后辽阳市抗洪救灾事迹被大加吹捧的结果看,上述可能性并非没有。" U3 x$ N/ [  ]# N  p7 X3 K6 ]4 e0 U7 e
  另外一个疑问是,为什么包括当地媒体、上级部门都没有发现辽阳县存在瞒报的问题?$ f8 J/ B- n& g; r8 r
  奔赴新闻现场是媒体采访的原则,而只要到现场一问,当地有人遇难的情况并不难查明。如果说当时现场很忙乱,报道难以汇总伤亡情况,8月19日、26日距离洪灾均已超过半个月,为何还查不出任何死亡人员的信息?
4 E& m; v. h- ]8 d9 ^  再说,一个地方但凡出现重大自然灾害,地方政府都会成立抗洪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那么问题来了?难道地方主政官员不亲临一线指挥抗洪抢险,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也不用到一线现场查看灾情?否则的话,为什么连有没有死人这么简单的事实都没搞清楚?
. X8 a- i" H' D) w# `1 V  实际上,当地居民并没有帮着基层政府隐瞒灾情,哪怕是过了4年多的时间,他们仍然愿意为死难者家属作证。在相关报道中,令人瞩目的是一张摁满手指印的“死亡证明”,不下30名“群众”在上面签名证实某位村民被洪水冲走溺亡。这一个个手印,就像一个个充满愤怒的表情,啪啪啪打在当地官员的脸上。
2 C/ p! k  e6 ~  如果当地官员确实没有到一线调研走访,这是失职、渎职,而如果是被基层官员所欺瞒,这也是失察、不作为。否则很难解释,为何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人员遇难死亡灾情,竟然没有被及时发现。; H9 y& `7 l7 R, A2 P. V) ^5 T! e" z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有关部门官员对基层政府部门的瞒报行为早已知情、心知肚明,甚至不排除一起参与了这场撒谎游戏。否则的话,一个部门、一个官员要想对那么多个部门和官员隐瞒灾情,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还是从村里、镇里一路瞒到市里,直接写进了当地的政府工作报告!
- |2 H& K+ A5 T) `  Z1 L( e& c  回头看当地政府工作报告上的“重大胜利”四个大字,不知有关官员该作何感想?据报道,辽阳市对媒体报道的辽阳县瞒报情况高度重视,决定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查明有关情况,并依纪予以严肃处理。问题是,于辽阳市这个级别,有关部门和官员究竟是这次瞒报行为的“受害者”呢还是“合谋者”,这一点恐怕需要先搞清楚吧?至少,辽阳市存在的问题,不该由辽阳市自己来调查,否则谁敢说不会出现自己调查自己的荒谬场面?
- Y+ L( _6 u5 b" _* A+ B+ \' D# B8 q. |  这场隐瞒灾情的闹剧,显然不能就这样匆匆打上句号。考虑到目前已经发现鞍山、辽阳均出现瞒报现象,人们完全有理由质疑:在这次洪灾中,辽宁省是否还有别的县市存在类似问题?# k/ [! @4 O, E0 x. W! W9 T6 K& R' J
  在灾害来临之际,人们总是盼望着出现生命奇迹,但绝不是这种践踏生命尊严、欺上瞒下的奇迹。辽阳县这7名人员已经遇难4年多,可为了证明他们已经因洪灾遇难,却需要付出这么大代价,这简直是比洪灾更触目惊心的一种人祸。若不及时调查真相,处理相关责任人,何以告慰这些死难者在天之灵,如何挽回政府的公信力,又如何让生者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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