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42|回复: 0

[其他话题] 分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有哪些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14 19:19
  • 签到天数: 24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8-12-3 19: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分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有哪些?
    ( i5 J* p' K! a4 R& u  s0 D8 n( P
    # T, M* F* ^9 q" ?5 y

    * N; i( ^' L( h) y2 D) H
        我们公司2010年3月份在上海新成立了一个二级的分公司,请问这个分公司在什么时候可以和我公司其他分公司一起参与企业所得税额分配,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1 D5 v$ G9 j: f4 ^7 g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外商独资银行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58号)规定,你公司2010年成立的分公司为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规定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均在大连市辖区范围内的企业,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在其所在地缴纳。
    : k! p6 n) m3 u3 S$ o
        你公司2010年新成立的分公司,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总机构无法获得新成立分公司上上年度的相关数据,2011年上半年取得的收入,应并入总机构统一计算企业所得税,可不就地预缴。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该分公司应参与分配,就地预缴。
    7 d) o) _  a' u3 o
        原文由奉贤开发区注册整理,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http://www.1817s.com/
    0 O% R: d2 r8 h% \, h

    " G% L& q1 e) a9 H4 T; V/ M: V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

    闽公网安备 35030402009042号

    ©2012-2013 Ptfish.org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闽ICP备13000092号-1
    网上报警
    郑重免责声明:莆田强势社区(ptfish.org)是非商业性网站,不存在任何商业业务关系,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免费分享的社区。
    本站部分内容为网友转载内容。如有侵犯隐私版权,请联系纠正、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为网友转载出于学习交流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赞同其观点的真实性。
    GMT+8, 2025-9-14 00:46, Processed in 0.079657 second(s), 24 queries,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de ©2003-2012 2001-2025 Comsenz Inc. Corporati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