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00|回复: 0

[职场杂谈] 真封神:惩罚很严重滴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0-4-18 08:17
  • 签到天数: 16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9-3-4 17: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封神:惩罚很严重滴
    又一贴了-_-!~ 实在无聊 本来人家周6都是真封神冲级的日子 可是偶实在找不到怪了......
    0 R* R( ?& K: q- h/ ?2 J; C6 K% Y! \2 k1 Z% B' ]! Q; n; Y# L
    从一级小人练到快30 感想是无奈 感觉是无奈....抢怪也抢不过 BB还要吃经验 打小二的地方一群道士用群法秒 喊了半天可怜我下给只怪 也没人拽你 周六 本来打算冲30 呵上去一看 人比怪都多 幻境更别说了 进去半小时打了2点经验...实在无聊 出来灌张水帖 2 Q4 `2 E" j2 D' M
    2 [7 t6 P, j0 R" O, P
    嘿咻嘿咻 一个怪磨了半天 快一半了 只见天空飞过一只破车圈-_-!~ 令牌 我拣 我拣......结果被人拿去 抢了你的怪临走还送你个字"傻"
    . X+ u- Z- P& X, L" J: v天天被抢的粉郁闷最后我终于忍不住了 老道抢怪就是卑鄙 我要比他们更卑鄙 老道抢怪就是下流 我要比他们更下流 老道抢怪就是无耻 我要比他们更无耻 我从27级半开始 小二附近就没有老道跟我抢怪了-_-!~ 基本看见我蹲在角落打一个怪 他们都会躲的很远 因为他们知道我有多无耻... & P, ]% c" m5 W/ b" Q4 |

    , q, k8 k/ f5 \& t紫川瞳 抢了我一个怪 被我追了7个小时 好多老道都在打怪时被我害死...7 Y, t3 Z) [2 \. |5 c% Q* p: K
    为了全世界的凤舞 我把这卑鄙无耻下流的方法告知大家1 r: T0 t+ }6 F, I5 g1 D/ |

    + n. d5 `" n  |" _. j( q- n! h; H第一 要保持白名 战士跟凤舞很少有黄的吧 惩罚很严重滴
      V, \! h; W3 b$ h! G+ v* }2 |) J4 \! D+ \" g+ T: W1 R
    快捷键第2排 放上交易 组队 好友....第4个放红 如果抢你怪 表打他 有保护地 会被秒地 杀了他也变名 偷偷跟他身后 见他顶怪时 F1 F2 F3 乱按 右键狂点 很少有人上来就关掉社群邀请 基本有个3-4秒的停顿吃不上药 他就回去见原始天尊了...如果有比较强的 不死 好说 跟他后边一直点 往他身边兜怪怪 记得收了BB 小二差不多了 点他一下 马上下线 90%的都回城了 如果真的有另类 他一定会杀你 别吃药 让他杀 你白 他白的话杀了他也是黄 死了不掉经验 回去在搞他 一边点他一边拿单弓射他 表用技能 小心搞死他 这样他根本没法打怪 会在杀你 在杀你一直杀你 杀到快红的时候基本上你回去搞他他就闪的好远好远.....
    1 A/ ?6 Y- V; C
    # q, s' S3 J5 A% N别骂我卑鄙 是被他们逼出来的 道士也别那砖头拍我 如果你们留下一个刷怪点给我 我也不会想出这种方法..... 墨迹这么多 大家也看累了/ m0 n9 K( Y5 w+ k8 Z
    8 k6 l4 s; W* y6 h# C
    最后国际惯例 H神通 傲龙 云彩上的猪 地狱令 天堂令 什么什么好多令.... 记不起名-_-!. N2 J* {' H* e
    记好 偶练的凤舞 但是偶是男性
        文章来源:真封神 http://www.zfs0.com/
    + f. [  P1 {, P) _! ^2 h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

    闽公网安备 35030402009042号

    ©2012-2013 Ptfish.org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闽ICP备13000092号-1
    网上报警
    郑重免责声明:莆田强势社区(ptfish.org)是非商业性网站,不存在任何商业业务关系,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免费分享的社区。
    本站部分内容为网友转载内容。如有侵犯隐私版权,请联系纠正、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为网友转载出于学习交流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赞同其观点的真实性。
    GMT+8, 2025-9-13 05:22, Processed in 0.121835 second(s), 23 queries,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de ©2003-2012 2001-2025 Comsenz Inc. Corporati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