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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推广] 现实的社会必须用现实的方法:老丈人去世前转让房产给女婿 条件是照顾好岳母和病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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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09: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宁秣陵派出所最近接到辖区居民钱先生报警,称他的小舅子常来家里闹事,影响他的正常生活。民警上门了解情况,被吓了一跳:破布、纸箱、泡沫、塑料瓶……钱先生家中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事后民警找来皮卡车帮忙清理,垃圾足足装了8车。这究竟是咋回事呢?钱先生是一肚子苦水:自己和小舅子的矛盾正和此事不无关系。
  据派出所的王警官介绍:原来钱先生的妻子张某,还有她的母亲也就是钱先生的丈母娘都是精神病患者。钱先生是安徽人,自幼生活贫苦,后到南京打工,张某的父亲老张见他为人老实忠厚便招他做了上门女婿。钱先生本人在南京并无房产,婚后与妻子张某前后生有两个孩子,大的早年患白血病夭折了,小儿子今年才3岁。老张在过世前对自己患病的女儿和妻子放心不下:他和钱先生签订了一份家庭协议:答应将自己名下一套位于江宁的房产转到钱先生的名下,但有个前提,就是要钱某在自己死后照顾好自己的女儿和老婆。
  但自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张某的弟弟,也就是钱先生的小舅子张三就不断上门,频繁与钱先生发生争执。张三称,钱某对自己的姐姐和母亲“不好”,家里堆满的垃圾就是“证据”之一,他认为在这样的环境下老人不能正常生活,所以房产不能归钱先生所有,张三还拿走了房产证。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那么民警又将如何化解这起复杂的家庭矛盾呢?
  王警官核实情况后了解到:钱某一人既要工作养家,又要照顾好病人还要照顾小孩,忙得焦头烂额。而且钱某从事的工作也很辛苦,是“两班倒”制度的操作工,生活一直处于困境当中。民警首先告知钱某,家庭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与此类似的纠纷常有发生,钱先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自己被拿走的房产证。
  接着王警官又对张三说:老人临终前提出要钱某“照顾好”自己妻女才会将房产给予钱某,钱某的生活负担虽然很重,但邻里大都证明钱某确实履行了照顾妻子赡养老人的职责,张三作为小舅子应体谅姐夫的生活现状,帮助他减轻生活压力,而不应该上门吵闹干扰他的正常生活,给他增添新的困扰。至于钱某家中堆积如山的垃圾,民警调查了解到:原来钱某的丈母娘因精神不正常,每天都外出捡拾垃圾带回家,而钱先生因为白天要忙于工作赚钱养家确实也制止不了。
  最终,王警官考虑到钱某家庭的情况特殊,建议将房产转到钱某与张某的儿子名下,在孩子成年之前,房产证由张三保管。钱某和张三对此表示认同,表示不再发生纠纷。随后王警官又把钱某的家庭状况反映给了街道和社区,而且自己购买了日用品,水果上门探访,目前,王警官已经带领派出所特勤队小伙子们上门帮助钱某打扫家中卫生,清理出来的垃圾用皮卡车足足拖了8车!(文中人物系化名)
  扬子晚报记者 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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