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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软文] 厦门燃气爆炸事故原因现已查明 气瓶安装不当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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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0: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示意图
现场抬出的气罐
现场图片

●“张爱琴小吃店”人员连接钢瓶阀门不当,负直接责任

●送气工无证送气,未帮用户连接胶管,燃气公司监管不力,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海峡导报(微博)讯(记者 吕寒伟 曾毓慧)事故原因终于水落石出。昨天,备受关注的“9·19”燃气爆炸事故,经过一周的缜密调查,已经查明原因。

昨天下午,厦门湖里“9·19”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调查情况汇报,确定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相关负责单位和责任人。

最终认定,“张爱琴小吃店”(又名“家乡瓦罐汤馆”)的人员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其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和送气工叶某典,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直接原因

气瓶安装不当

事故发生当天,厦门迅速成立调查组,由12个部门组成,多次进入现场取证,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问询,掌握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情况,最终认定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爆炸中心位于福园公寓一层的“张爱琴小吃店(又名:“家乡瓦罐汤馆”)。

调查称,从事故现场挖出了4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一号瓶(YSP118-II型)燃气已经全部泄漏,为燃气爆炸的“元凶”。

专家组得出最终认定:爆炸原因系操作人员将本应连接在气液两相瓶(YSP118-II型)气相阀上的减压阀,连接在液相瓶阀上,且减压阀安装连接不到位,导致瓶阀开启时液化石油气以液相状态大量泄漏并迅速气化,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遇电器开关、空调、电风扇等点火源引发爆炸。

责任判定

1.店家应负直接责任

调查组经调查询问之后,基本还原了事故发生现场,初步确定了事故责任人。

调查组初步认定,事故发生时,“家乡瓦罐汤馆”人员,误将减压阀装在气瓶罐的液相出口上面,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专家特别指出,发生爆炸的气液两相瓶(YSP118-II型)有气相和液相两个出口,正常使用应接在气相出口上,不得直接连接液相出口,只有配备气化装置的场所才能接在液相出口上使用,但小吃店内没有相应的气化装置。调查中提到的“家乡瓦罐汤馆”的人员——店主张爱琴、其爱人何魁及厨工李德毅,都已在事故中死亡。

2.燃气公司监管不力

发生爆炸的气瓶属厦门市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所有,送气工为叶某典。调查情况分析,叶某典将该气液两相瓶送达“家乡瓦罐汤店”后,可能未进行安装,而由店主自行安装,由于该店内三名人员对该种气瓶罐的性能和安装使用不熟悉,安装错误导致爆炸。

送气工叶某典于2008年经过厦门市燃气协会培训取得证书,2012年被燃气协会宣布作废,叶某典在事故发生时,实际没有送气工证。

叶某典在换气瓶时,违反了有关送气管理规定,未检查用气环境,未帮助用户连接胶管,未检测是否漏气,未请用户签字确认,直接将气瓶交给用户。

调查组还发现,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对其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监管不力。因此认定,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其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和送气工叶某典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部门通知

双阀钢瓶禁止随意供应

从事发当天起,厦门已在全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餐饮业37万户用气单位、企业展开拉网式专项检查,逐户排查燃气安全隐患,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据悉,市市政园林局已发出通知,严禁各燃气经营企业向没有安装气化设备和独立气化间的餐饮用户,供应50公斤液化石油气双阀钢瓶。

一名集顺液化气的员工说,出事之后,该公司内部进行了整改,到所有供气的餐饮店里,查看是否有“双头”的液化气罐,如果没有独立的气化设备和气化间,就全部更换成“单头”的液化气罐。不过,他坦承,大部分餐饮店没有独立的气化设备和气化间。

疑问

接错出口为什么会漏气?

当钢瓶立放时,瓶内上部的15%空间是气态石油气,下部石油气则呈液态,瓶内安装气相管衔接上部气体,液相管衔接下部液体。正是由于减压阀的调节,因此,打开阀门时,气态液化石油气首先喷气,随着上部气体的逸出,下部的液化石油气又逐渐气化,使瓶内上部气体始终保持一定压力。

一旦接错,液态的燃气就会直接从出口排出,并迅速气化,而其体积也会在瞬时膨胀250倍,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非常容易引发爆炸等意外。

小贴示

为什么50公斤的瓶有两个出口(阀),而家用的瓶只有一个出口(阀)?

据了解,设置有两个出口(阀)的50公斤钢瓶主要是作为工业或餐馆使用,正因为有两个阀的转换,排出来的液化气流速度也比较快,气化量才足够多,但其实也有部分50公斤瓶只设置一个出口(阀)的。

另据了解,由于家用的瓶一般都是15公斤,使用时对气化量要求不是太高,所以一般只设置一个出口(阀)。



【同题报道】

厦门日报(微博)讯 (记者 袁舒琪)备受关注的厦门市湖里“9·19”燃气爆炸事故,经过近一周的缜密调查,现已经查明原因。

9月25日下午,厦门市湖里“9·19”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相关调查情况的汇报,确定了燃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最终认定,燃爆原因系操作人员将本应连接在气液两相瓶(YSP118-II型)气相阀上的减压阀连接在液相瓶阀上,且减压阀安装连接不到位,导致瓶阀开启时液化石油气以液相状态大量泄漏并迅速气化,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遇电器开关、空调、电风扇等点火源引发爆炸。

当前,市政府正组织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针对全市37万余户燃气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逐户排查燃气安全隐患,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确认事故直接原因:

气瓶安装不当

厦门市湖里“9·19”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工作。9月19日,一支由12个部门组成的厦门市湖里“9·19”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在事故发生后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多次深入现场取证,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问询,掌握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情况,最终认定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调查称,从事故现场挖出了4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一号瓶(YSP118-II型)燃气已经全部泄漏,为燃气爆炸的元凶。专家组得出最终认定:燃爆原因系操作人员将本应连接在气液两相瓶(YSP118-II型)气相阀上的减压阀连接在液相瓶阀上,且减压阀安装连接不到位,导致瓶阀开启时液化石油气以液相状态大量泄漏并迅速气化,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遇电器开关、空调、电风扇等点火源引发燃爆。

燃爆中心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90号之14福园公寓一层的“厦门市湖里区张爱琴小吃店(又名“家乡瓦罐汤馆”)。专家特别指出,发生爆炸的气液两相瓶(YSP118-II型)有气相和液相两个出口,正常使用应接在气相出口上,不得直接连接液相出口,只有配备有气化装置的场所才能接在液相出口上使用,但事故燃爆餐饮店内并没有相应的气化装置。

初步认定事故直接责任人:

瓦罐店人员

调查组经调查询问之后,基本还原事故发生现场,初步确定事故责任人。

调查发现,发生燃爆的气瓶属厦门市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所有。调查组初步认定,事故发生时,“家乡瓦罐汤馆”人员(店主张爱琴、其爱人何魁及厨工李德毅已在事故中死亡)误将减压阀装在气瓶罐的液相出口上面,导致瓶阀开启时液化石油气以液相状态大量泄漏并迅速气化,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电器开关、空调、电风扇等点火源引发爆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从调查情况分析,叶某典将该气液两相瓶送达“家乡瓦罐汤店”后,可能未进行安装,而由店主自行安装,由于该店内三名人员对该种气瓶罐的性能和安装使用不熟悉,安装错误导致爆炸。

另外,调查组发现,送气工叶某典于2008年经过厦门市燃气协会培训取得证书,2012年被燃气协会宣布作废,送气工叶某典在事故发生时实际没有送气工证。其次,在换气瓶时违反了有关送气管理规定,未检查用气环境,未帮助用户连接胶管,未检测是否漏气,未请用户签字确认,直接将气瓶交给用户。

调查组还发现,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对其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监管不力,因此认定,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其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和送气工叶某典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名词

气液两相瓶

液化石油气在钢瓶内的状态是气、液共存状态。事故当中的爆炸“元凶”——气液两相瓶YSP118-II型钢瓶是双瓶阀钢瓶,连接有液相管的瓶阀为液相瓶阀,未连接的为气相瓶阀。气相瓶阀用于充装站充装,液相瓶阀连接高压胶管通过气化装置气化成气相使用,一般使用于用气量较大的场所,使用场所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按规定设置气化装置。

使用时,严禁将高压胶管接在气相瓶阀上,否则,该气瓶会被瓶组上的其他液相瓶倒灌导致满罐。当温度升高2℃至3℃,就会引起钢瓶物理性爆炸。

(本报记者 袁舒琪)



【同题报道】

海西晨报(微博)讯(记者) 经过近一周的缜密调查,“9·19”燃气爆炸原因终于查明。原来,操作人员将本应连接在气液两相瓶(YSP118-II型)气相阀上的减压阀连接在液相瓶阀上,且减压阀安装连接不到位,导致瓶阀开启时液化石油气以液相状态大量泄漏并迅速气化,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遇电器开关、空调、电风扇等点火源引发爆炸。

昨日下午,厦门市湖里“9·19”燃气爆炸事故调查组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相关调查情况汇报。

直接原因:

气瓶安装不当

“9·19”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工作。9月19日,一支由12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成立。经调查取证,调查组最终认定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调查称,从事故现场挖出了4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一号瓶燃气已经全部泄漏,为燃气爆炸的元凶。专家组得出最终认定:爆炸原因系操作人员将本应连接在气液两相瓶气相阀上的减压阀连接在液相瓶阀上,且减压阀安装连接不到位,导致瓶阀开启时液化石油气以液相状态大量泄漏并迅速气化,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遇电器开关、空调、电风扇等点火源引发爆炸。

爆炸中心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390号之14福园公寓一层的厦门市湖里区张爱琴小吃店(又名:“家乡瓦罐汤馆”)。专家特别指出,发生爆炸的气液两相瓶有气相和液相两个出口,正常使用应接在气相出口上,不得直接连接液相出口,只有配备有气化装置的场所才能接在液相出口上使用,但事故爆炸餐饮店内并没有相应的气化装置。

直接责任人:

家乡瓦罐汤馆人员

调查组经调查询问之后,基本还原了事故发生现场,初步确定了事故责任人。

调查发现,发生爆炸的气瓶属厦门市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所有。调查组初步认定,事故发生时,“家乡瓦罐汤馆”人员(店主张爱琴、其爱人何魁及厨工李德毅已在事故中死亡)误将减压阀装在气瓶罐的液相出口上面,导致瓶阀开启时液化石油气以液相状态大量泄漏并迅速气化,最终导致爆炸。

从调查情况分析,叶某典将该气液两相瓶送达“家乡瓦罐汤馆”后,可能未进行安装,而由店主自行安装,由于该店内三名人员对该种气瓶罐的性能和安装不熟悉,导致安装错误。

另外,调查组发现,送气工叶某典于2008年经过厦门市燃气协会培训取得证书,2012年被燃气协会宣布作废,送气工叶某典在事故发生时实际没有送气工证。其次,在换气瓶时违反了有关送气管理规定,未检查用气环境,未帮助用户连接胶管,未检测是否漏气,未请用户签字确认,直接将气瓶交给用户。

调查组还发现,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对其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监管不力,该公司及其东浦路液化气供用点和送气工叶某典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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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海西晨报(微博)讯 (记者) 为了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市委市政府已在全市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厦门餐饮业37万户用气单位、企业展开拉网式专项检查。市政、质监、消防、安监、执法局等部门以及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将跟随检查组重点对燃气使用场所的营业证照、管理制度、气瓶、火灾隐患等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涉及此次事故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依法公布。

据悉,市市政园林局已发出通知,严禁各燃气经营企业向没有安装气化设备和独立气化间的餐饮用户供应50公斤液化石油气双阀钢瓶。

此外,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市政府领导还将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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