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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推广] 男子酒后欲强奸女酒友 未得逞但咬伤女子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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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9 09: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包厢内欲强奸女酒友,未得逞但咬伤女子乳房。近日,经漳州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构成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事发2014年8月25日22时,程某与女子庄某受王某、曾某邀请,到新华北路一酒楼包厢内唱歌喝酒。直至凌晨1时,只剩程某与庄某在包厢内。酒后乱性的程某认为庄某已呈酒醉之态,便搂起庄某狂吻,没想到庄某意识还清醒,进行反抗,但程某还是不停地亲吻、乱摸庄某,并将庄某按倒在沙发上,强行吻、咬其胸部,导致乳房受伤。

后因庄某大声喊叫,被服务员和保安人员听见,所以程某的企图没能得逞。当晚,被保安控制的程某被送交公安人员处置。案发后,程某赔偿了庄某5000元,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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