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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天下] 闽14家企业上环保“黑榜” 闽清新保隆公司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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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4 11: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3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刚刚公布了今年第四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企业,省内14家企业上“黑榜”,其中包括两家福州企业: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福清市腾达及周边石材厂。

  据悉,3月份省环保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一季度环保大检查督查工作,发现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存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即投入生产、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锅炉烟囱冒黑烟等突出环境问题,被列为今年第四批予以省级挂牌督办。

  这14家企业分别是: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福清市腾达及周边石材厂、秀屿区南海(丰源、双发)三家陶瓷厂、城厢区鑫泰五金加工厂、厦门中坤生科技有限公司、福鼎市宏图环保有限公司、永定县昊化无机盐有限公司、顺昌县瑞兴泡沫制品有限公司、平和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林军杰机械加工铸造公司(漳州平和)、林阿清废塑料加工厂(漳州平和)、福建彩联陶瓷有限公司(漳州平和)、漳州市澳利陶瓷发展有限公司、明溪县明狮水泥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闽清新保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企业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尚未建成即投入试生产,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

  福清市腾达及周边石材厂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腾达石材厂已被断电处理,但周边玉明石材厂仍在违法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界外农田,榕辉石材厂现场仍有违法生产迹象。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要求,上述企业所在地的环保部门要依法立案查处,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严格按照督办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偷排偷放有毒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依据新环保法严厉惩处。对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按日计罚”;对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应当强制制止的,一律查封、扣押产污设备;对超标排污行为的,一律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停产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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