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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软文] 漳州一男子扒窃293元老年手机 被判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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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0: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虽然只偷了一部价值仅为293元的手机,但韦某依然被龙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龙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分析说,只要有盗窃行为,即可构成盗窃罪,无论金额多少,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籍的韦某,想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找份工作,但嫌工作太累、来钱又慢,加上之前曾因盗窃罪被判刑过,因此觉得“老行当”来钱快。

2014年12月29日上午10时许,韦某在角美镇潘厝菜市场游荡,见一名老人买完菜后准备回家,韦某紧跟其身后,在公园附近用镊子将老人放在上衣口袋里的一部黑色天语手机偷走。

老人回家后发现手机被偷,于是报警。仍然在作案现场附近的韦某被人赃俱获。经鉴定,老人的手机价值为293元。虽然韦某盗窃的物品价值不大,但仍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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