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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软文] 厦门一男子酒后强奸陪酒女 获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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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11: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男子邹某因强奸陪酒女,被海沧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邹某今年29岁,是一名来自江西的外来工,在厦门靠打零工为生。

去年年初,邹某到海沧区一家KTV消费,找KTV的陪酒女小莉(化名)陪他喝酒。随后,两人一起去吃夜宵。等到次日凌晨2时许,邹某强行将小莉带至公寓开房,并通过掐脖子、扇巴掌、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小莉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被害人小莉丈夫报了警。去年6月底,邹某被警方抓获。

经查,邹某曾有多次犯罪记录。2004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四天;2006年因“重操旧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08年因诈骗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2009年又因诈骗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近日,海沧法院审理认为,邹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邹某之前已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此次又是故意犯罪,因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导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张永琼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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