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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推广] 企业媒体共同监督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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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8 13: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3月11日,湖北省宜城市奎盼鑫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祖奎就受委托开发宜昌滨江新城蒙受巨大损失得不到公正处理的情况向媒体导反映说明。

王祖奎先生提到,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宜昌滨江新城项目的全权开发与销售委托于奎盼鑫房地产公司,双方于2011年10月17日签订了《房地产委托开发合同》、《补充协议(1)》、《补充协议(2)》,签订合同后,奎盼鑫房地产公司即刻按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向前推进项目开发。期间,奎盼鑫房地产公司垫付了含设计费、咨询费、论证费、律师费、报告制费、土石方工程款、职工工资、活动板房、借款利息及招待费、差旅费等1000多万元。

2014年4月,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由于负责人融资后未能及时还清欠款,导致企业法人变更,闻健明“套路贷”成为湖北宜顺公司大股东及法人代表。2015年,湖北宜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始阻拦与奎盼鑫公司的委托开发合作,停止履行合同,阻止“宜昌滨江新城项目”向前推进。

奎盼鑫公司在与宜顺公司多次发函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2018年3月6日提请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司法解决,要求被告宜顺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房地产委托开发合同》。

但一审时,法院依据采用宜顺公司单方“证据”裁判,不支持奎盼鑫公司诉求继续履行《房地产委托开发合同》。2018年10月8日,奎盼鑫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却又遇二审法院“和稀泥”处理,确认合同有效,却判决可以不执行,没有调解却声称调解。对涉资几十亿的案件,用短短十二天完成判决,并未解决实际问题。

时至今日,宜昌滨江新城项目已长期处于“开而不发”的闲置状态,草木丛生、尘土飞扬,环境卫生脏、乱、差,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给当地住民的生活与出行带来巨大的影响。该地块已被长江流域环保检察组定为宜昌市最脏乱差位置。不仅使奎盼鑫公司的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更是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让公平正义蒙羞。

在以上情况说明的基础上,奎盼鑫公司还提供了合同文件、上诉文件、宜昌市规划局法规科长覃远琳受访视频等附件材料,并提出诉求,希望能依法对宜昌市规划局法规科覃远琳科长滥用职权的违法事实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纠正一审、二审错误的判决。

在场的媒体了解情况后当场表态,表示将真实报道本次的奎盼鑫公司与宜顺公司间的案件情况,并会对案件后期的调查情况如实报道,监督案件后续调查工作,理清案件前因后果,还奎盼鑫公司清白名声,维护民营企业正当合法权益,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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