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化,一定要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不然工商局会做出相应的处罚。如果您的公司信息发生变化却还没有去工商变更,请一定要尽快办理噢~更多知识在北京代理记账
( p" S1 B% W! z) D# w/ Y5 F7 b. o工商变更 . Z+ G$ U( U( w1 |8 v
工商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
# |% I, B) u3 W% H8 }6 c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 p3 J+ i0 E/ ?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 k- x4 o% j2 _) s0 d- h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 ~& A7 Z2 n7 x# R' J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 ~0 X% E, S/ C4 U5 h& u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 Z' u& @+ |5 Q
6.企业类型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5 N+ c v3 _0 C) q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1 {1 d R- H6 R! Y
8.企业合并、分立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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