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3908|回复: 0

伤不起的夫妻俩搭档买卖婴儿被抓 男孩卖5万女孩卖2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3 10: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妻子池某平常当红娘为新人牵线搭桥,暗地里则借此便利关系贩卖婴儿,能说一口流利普通话的丈夫梁某专门负责谈价格和约定交易时间,再由妻子带人前去现金交易,短短一段时间,夫妻俩就连续作案4起。仓山检察院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夫妻俩提起公诉,近日,经法院判决,夫妻俩分获12年和8年6个月的刑期并处罚金。

今年49岁的池某是一名红娘,平常当婚礼司仪,也帮助年轻男女牵线搭桥,她与52岁的丈夫梁某一同暂住在仓山区城门镇。2012年12月16日,经事先与“上线”电话联系,池某前往莆田准备购买男婴进行贩卖,梁某明知妻子将实施上述行为,仍驾驶摩托车将其载送至长乐金峰车站,然后池某乘车去莆田,以5万元的价格向“上线”黄某购买了1名男婴,并将男婴带回长乐市,由雇佣来的郑某暂时照顾。

正当池某在外寻找买家时,2天后,仓山警方突然冲入出租屋内将夫妻俩抓获,随后在池某的带领下,从长乐市郑某住处解救出男婴。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夫妻俩更多的违法行径浮出水面。同年5月,池某曾伙同他人到莆田市,以5万元的价格向黄某购买男婴1名,并将男婴带回仓山区城门的住处暂养,欲将该男婴卖给他人,后该男婴因存在健康问题,被退还给“上线”黄某。

同年10月和11月,通过丈夫梁某事先电话联系,池某又2次至莆田,均以5万元价格向黄某购买2名男婴,然后带回长乐并雇佣郑某照顾,后因无法找到买家,池某、梁某便将男婴退还给黄某。

据莆田“上线”黄某称,一般男孩的价格为5万元,女孩则在2万元左右。

经仓山检察院调查,池某共涉案4起,梁某参与3起,检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他俩依法提起了公诉。近日,经当地法院判决,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福州日报(微博)记者陈敏灵通讯员黄亮甘圆方)福州新闻网(微博)讯

  F7 }, B/ \8 @1 W  n7 U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网站地图|

闽公网安备 35030402009042号

©2012-2013 Ptfish.org 版权所有,并保留所有权利。 闽ICP备13000092号-1
网上报警
郑重免责声明:莆田强势社区(ptfish.org)是非商业性网站,不存在任何商业业务关系,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免费分享的社区。
本站部分内容为网友转载内容。如有侵犯隐私版权,请联系纠正、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为网友转载出于学习交流及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赞同其观点的真实性。
GMT+8, 2025-4-30 08:07, Processed in 0.100057 second(s), 25 queries,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de ©2003-2012 2001-2025 Comsenz Inc. Corporati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