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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推广] 一个错别字引发的退定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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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8 11: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错别字引发的退定风波

俗话说“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

上周《我的汽车有话说》节目直播过程中,听友卓先生打来电话,说他去年10月在福州华奥奥迪4S店订了辆奥迪A6,贷款买车,交了1万元定金。但由于银行贷款批不下来,就不想买车要退定金,4S店销售陈女士明明答应给自己退定,但直到现在都不给退。

卓先生认为,既然4S店销售承诺给自己退定金,说出去的话就要算数,还给节目组发来了销售陈女士所谓“承诺”的短信内容:

但是,话不能光听一头说。为了核实这件事,节目直播过程中,我们也请华奥奥迪4S店的销售何经理帮忙核实两件事:第一,卓先生的购车合同中对定金是如何定义的;第二,4S店的销售陈女士当时是否向卓先生承诺一定会退还定金。

第二天何经理给记者打来了电话,针对以上的问题,给出了两点回复:

第一、卓先生的购车合同中第三条有明确写到“此合约生效后,若购方单方面取消定单,则该定金不再返还购方,其所预定的车型由供方自行处理”,所以4S店不予退定金是有理有据合法的,但是钱永远都是消费者的,如果卓先生哪天贷款手续能办下来,或者介绍朋友来买车,都可以用这1万元定金;

第二、第二,销售陈女士没有明确说过,一定会退还定金,只是告诉卓先生先把材料收上来,至于能否退,还需要上级审批。

当时所签购车合同当中对定金的约定:

至于,短信中销售“承诺”退定金的内容,何经理解释说,这是销售“手滑”造成的表达失误,把回来的“回”字,误打成会议的“会”,其实想写的是:“稍后回给你”,一会儿给你回电话的意思,结果,手一滑,写成了“稍后会给你”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解。

除此之外,何经理也对记者说了几句心里话,何经理表示,如果客户提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自己一定会去为客户争取,即便生意不成,人情还在;但如果客户的要求确实不恰当的话,自己也是爱莫能助。

何经理的说法,卓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他坚持,既然4S店给了自己能退定金的感觉,就要对此负责。事已至此,记者有几句话想对卓先生和4S店说。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对于听友卓先生来说,既然当时你已经签了购车合同,就要为签上去的白纸黑字负责,尊重契约精神。如果对合同有疑义,一定要当下就提出来,如果4S店对你有口头承诺,也一定要在合同上有所体现,不然事后维权凭着一句“当时4S店说”,这多被动啊;

对于4S店来说,按照合同办事确实没错,但这件事之所以闹到媒体,销售的话术不当是很大的原因,甚至有可能让客户产生误解,短信还发成这个样子,一字之差,传达的意思天差地别,所以,如何规范销售话术,避免再次造成此类事件,是4S店值得思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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